关于企业公司综合管理制度汇编
(15篇)
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安全,规范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特订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定,由门卫负责管理。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上下班应穿着制服,出入厂门必须打卡。
(二)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以上人员,及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厂人员经批准,可以随时出入厂(门卫处放置人名清单)。
(三)普通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外出通知单(或出门证)出门。
(四)员工于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五)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
第四条其他企业人员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洽公人员须于门卫处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发给来客出入公司登记单,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公事完毕,公司接待人员须在来客出入公司登记单上签字,由来宾交还门卫处。具体流程详见行政系统流程管理中的出入公司管理流程。
(二)协作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凭公司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三)政府机关、客户、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经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厂时门卫应在参观申请登记单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
(四)本公司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以上人员陪同宾客参观,事前可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由门卫签注入出厂时间。
(五)参观时间以日常上班时间为限,若遇到休假日,须事先来函核准或经当日值班负责人核准。
第五条公司员工亲属或朋友来访,门卫应要求其出示相关身份证件,并负责联络该员工进行接待。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