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政绩观以“造福于民”为核心,源于坚定的党性修养和为公为民的初心,是共产党人“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政治品格的实践。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神圣职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永葆政治本色的内在要求,也是履行时代使命任务、锻造过硬公安铁军的迫切需要。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人民至上,铸牢公安政绩观“压舱石”,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深刻揭示了政绩观的根本立场。公安工作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衡量公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必须是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立场融入血脉。人民公安来自人民,必须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将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检验成效的根本依据。无论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还是服务管理、执法办案,都要站稳人民立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真正把公安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