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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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根据《荆门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6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启华率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组对全市禁毒工作开展调研。调研组先后赴钟祥市和东宝区,实地察看柴湖镇农村禁种铲毒工作情况,郢中中心戒毒社区、荆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龙泉街道中心戒毒社区戒毒工作开展情况,海慧中学禁毒示范基地、团结街禁毒示范一条街禁毒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查看毛发抽检情况,同时深入社区、酒店、车站等场所了解相关情况,参加全市“6.26”国际禁毒日活动,座谈听取全市以及钟祥市、东宝区两地禁毒工作情况汇报和市县两级部分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禁毒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禁毒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均处于全省第一方阵。禁毒宣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验先后受到国家、省禁毒委的表彰和推介。全市15个单位、50余名禁毒工作者获省禁毒办表彰,20余名禁毒民警获个人三等功以上表彰。

(一)禁毒工作有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强化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支持。市级及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禁毒委员会。市公安局成立了禁毒支队,在监管部门设立了强制隔离戒毒所;沙洋县、京山市、钟祥市、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公安机关成立了禁毒大队,月亮湖、屈家岭、漳河新区由公安分局刑侦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禁毒工作。全市现有禁毒民警51人,约占全市民警总数的1.4%。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近两年来,市财政每年拨付禁毒专项经费79万元(其中60万元为污水测毒费用)。全市大部分县市区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将禁毒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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