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首席人才官”制度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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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首席人才官”制度经验介绍

近年来,我区创新建立了“企业首席人才官”制度,打造了一支高水平人才工作队伍,为激发企业引才主体意识,全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产业裂变壮大、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目前,首批100名企业首席人才官已持证上岗、正式履职,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国组织人事报》《**组工信息》刊发推广。

一、坚持优选优用,建设优质队伍。

一是精准选用标准。印发《**区企业首席人才官管理服务办法》,鼓励有关企业从分管人力资源或技术项目方面的副总经理或高层管理者中选拔企业首席人才官,负责企业人才工作规划制定实施等方面工作。

二是明确选聘流程。建立“联名推荐-审核备案-统一公布”三步选聘机制,保证企业首席人才官来源正、能力强、作用实。企业首席人才官聘任前,需由相关部门会同企业联名推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资质审核等工作,确定符合资格后,对人选进行备案发证,并发文公布。

三是组织集中聘任。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为企业首席人才官举办集中聘任仪式,组织企业首席人才官根据自身企业实际,制定任期内企业人才工作发展规划,明确引育留用人才目标,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企业首席人才官履职尽责。

二、坚持管育结合,建设专业队伍。

一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企业首席人才官实行聘期制,每轮聘期2年,并于每年1月底前对首席人才官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成绩优秀、实绩突出的,授予“优秀企业首席人才官”荣誉称号、给予一定奖励,并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优秀人才工作者”。对综合考核不称职的或无法从事相关工作的,取消企业首席人才官称号。2022年,评选“优秀企业首席人才官”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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