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馈遗及门为耻 DOCX 28.2 KB 2 次阅读 0 次下载 更新于 2026-09-08 — 内容预览 — 【写材料用典】以馈遗及门为耻 【例文】“以馈遗及门为耻”,是一个人廉洁自律的重要保证。北宋包拯以处事刚毅、端正执法、为官清廉闻名于世。他任端州知州期间,“不持一砚归”。不仅如此,包拯六十大寿时,再三声明“拒收寿礼”。张奎与包拯既是同乡好友,又同殿为臣,便送上自己的那份寿礼,并以诗表心意:“同窗同师同乡人,同科同榜同殿臣。无话不谈肝胆照,怎能拒礼在府门。”包拯回应道:“我们本是知音人,肝胆相照心相印。寿日薄酒促膝谈,胜似送礼染俗尘。”最终,张奎只得把礼品带了回去。(中国纪检监察报《以馈遗及门为耻》) 【典故】出自明代王恕的对联,仕于朝者,以馈遗及门为耻;仕于外者,以苞苴入都为羞。 【释义】意思是,在朝廷为官的,应以收受贿赂为耻;外派地方任职的,要以收受地方贡献为耻。比喻要清廉为官。 — 以上为内容试读,单篇购买或开通会员后可查看全文并下载 — 单篇购买或开通会员,即可下载全文 单篇购买 ¥0.99 开通会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