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专题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深悟新规要义,夯实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根基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形势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的修订发布,为我们规范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纪委副书记,我深感责任重大,必须深入学习领会《规定》精神,切实将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规定》,谈几点体会。
一、深研《规定》内涵,筑牢履职根基
(一)压实党组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党员党纪处分事项,这进一步压实了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作为本单位的领导核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负有首要责任。我们要督促各单位党组将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党组在党员处分事项中的决策程序、责任分工,确保党组在党员处分工作中履职到位。同时,加强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对在党员处分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党组,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党组切实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