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
XX乡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发展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中办发〔03〕50号)和《全市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的实施方案》、《XX县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强化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夯实平安XX建设基层基础,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和发展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要坚持以总书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精神,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思维,坚持“实体运行、实战导向、实用为主、实效为先”原则,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二、工作原则
(一)实体运行,高度整合。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网格、微网格、矛盾纠纷、重点人员以及其他社会治理领域数据信息和相关部门资源,将综治中心打造成创社会治安和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的综合治理重要平台,实现统一高效指挥调度。
(二)实战导向,集成服务。以“三源”共治为抓手,按照“一窗口受理、一揽子解决、一张网共治、一站式服务”模式,设置统一窗口,提供矛盾受理、人民调解、法律等服务,统筹融合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信息摸底采集等工作职责。
(三)实用为主,合理规划。根据辖区人口、地域面积等体量,综合社会治安、社会矛盾状况等因素,合理设计综治中心的规模、档次,满足功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