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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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促进职能和作风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机关干部职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要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教育工作的系列要求,围绕“拼质量、保安全、激活力、强保障”的工作思路,积极发扬改革斗争精神,紧紧抓住质量和安全两条“生命线”,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把目标细化量化,把决心下早下够,把结果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处处奋勇争先”的使命感,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自觉转作风、正行风、提能力,塑造“铁军”队伍,争创一流业绩。

 

第二章党委会议制度

 

一、召集原则

局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和委员组成,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一名党委委员召集并主持。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二、议事范围

局党委会是县教育体育局最高议事决策机构,议事范围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县重要决定、决议、指示、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

(二)审议需报请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

(三)审定县教育体育局“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

(四)研究全县教体系统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自身建设和教体系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

(五)审议树人教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

(六)其他需要局党委会研究的事项。

三、议题程序

局党委会议题审签程序:分管领导与有关方面沟通,形成意见并向党委书记汇报→业务股室提出→分管领导审核→党委办编制议题清单→党委书记审签。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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