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技巧篇”系列№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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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
信息简报写作“五忌”
关于信息的形式俗话说“内容大于形式”。从哲学意义上讲,此言不谬。但就信息工作而言,形式的重要性丝毫不逊于内容,他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内容的表达。信息的形式,包括修辞、语法、篇幅、语言风格等多个方面。这些问题貌似简单,但往往为人所忽视,“因文害意”的情况屡见不鲜。具体而言,要注意四忌。
一、忌混同于新闻稿创作
在功能上,信息工作与新闻宣传有相似之处,即传递“信息”;但写法上信息更讲求准确简洁、主题突出。新闻一般要有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等要素,而如无特殊需要,信息可只写“事”,而不论其他。如,某某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见报的稿子一般这样写:某年某月某日,某某局在某地召开某某会议,研究部署某项工作;某某领导出席,某某同志参加,某某领导讲话,某某方面作何反应;该项工作具有何种意义,云云。而反应在信息上,仅需说明某某局对某项工作作出部署,一二三四……即可。笔者认为,党委信息的写法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体现党委意图与主张,淡化个人色彩。反映领导需要知道,需要领导知道的信息,而不是让领导在信息中“看到自己的影像”。
二是要在“思想性、可读性、针对性、实用性”上下功夫,不必交代无关紧要的细节。
上面关于会议的例子,反映在信息上可以这样写:标题“某某局强化措施做好某某工作”,正文将会议强调要求的具体措施列明即可,而不必交代该项会议的具体议程。
三是摒弃华丽的修辞,确保准确、平实、庄重、简洁。
二、忌阐发意义、论述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