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廉洁过节通知4篇

DOCX 18.2 KB 1 次阅读 0 次下载 更新于 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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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元旦、春节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区纪检监察工委特向全区党员干部提醒如下: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不在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上发布不当、错误言论;

二、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或福利以及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四、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收送名贵特产、高档酒水、有价证券、电子红包、购物卡等礼品礼金,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打牌和赌博,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接待或“酒前”违规收受、“酒中”违规吃喝、“酒后”违规驾驶等“酒杯中的奢靡之风”;

六、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企业老板宴请、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违规借用车辆;

八、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商参展等各种名义借机公款旅游或参与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旅游;

九、严禁接受或使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十、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一、严禁在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中耍特权,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严禁违反节日值班值守制度、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严禁不担当不作为、滥用权乱作为。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系统干部职工在“两节”期间严守纪律底线,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通知如下:

一、强化党纪意识,认真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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