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6年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DOCX 12.8 KB 1 次阅读 0 次下载 更新于 2026-09-14
— 内容预览 —

XX 县民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6 年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2025〕X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责任权限

成立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教政工工作的班子成员指导人教政工股组织实施开展相关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2026年 12月底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

四、考核程序

按总结述职、测评、核实、确定等次等程序进行,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

(一)总结述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任务、考核内容以及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测评、核实与评价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民主测评、听取主管领导意见以及单位内部评议等方法,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5%。优秀等次名额应向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及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对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人员,予以嘉奖。嘉奖、记功的人员,填写《个人奖励审批表》,相关表格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嘉奖、记功人员奖励按《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X〔XXXX〕X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年度考核中具体问题的处理:

— 以上为内容试读,单篇购买或开通会员后可查看全文并下载 —

县民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6年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首页预览

单篇购买或开通会员,即可下载全文

开通会员下载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