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两会精神传达提纲
一、会议概况
(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3月12日下午闭幕,会期8天。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开幕会、闭幕会及相关活动,与代表们共商国是、共谋发展。全国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
1.会议主要成果
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批准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批准了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等法律草案,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及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全国人大代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2.会议重大意义
本次会议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召开的重要会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聚焦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绿色转型、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广泛汇聚民智、凝聚共识,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会议充分彰显了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是一次高举旗帜、民主团结、求实奋进、风清气正的大会,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注入了强大动力。
(二)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