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市2023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市委常委会关于“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提升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针对各级巡察组、督查组在农村集体“三资”专项巡察、督查等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现对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乱象,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环境。
二、整治对象
我市辖区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点的是:
一是城镇郊区村改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是存在重大资产未处置或已处置但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是各级巡察、督查等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整治内容
我市要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以下突出问题,逐条对照分析,重点是对不规范经济合同,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农村集体资源管理问题。
1、清产核资问题。农村集体资源,特别是未承包到户的,没有纳入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管理。
2、农村集体资源闲置问题。村集体资源没有及时盘活,包括建设用地、耕地、园地、林地、水面等资源。
3、资源流转交易不规范。村集体资源流转交易不上市交易平台,村干部私下签订合同。
4、土地流转不备案。村干部没有落实土地流转审核备案制,进行土地流转分级备案,特别是发展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
5、资源出租、入股等期限届满后没有及时收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成员单位协助)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