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X市安委办就做好2023年“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省驻庆、市属重点企业做好如下工作。
一、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和企业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天气影响等特点,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中心业务统筹安排,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狠抓隐患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别是要对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巡查、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安全隐患的跟踪复查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做到“一隐患一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保持严查严改的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结合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实际,深入排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