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部9号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为切实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力推进依法治安,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编制原则及考量因素
(一)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监督检查计划。
(二)考量因素
1.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2.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程度;
3.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
4.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5.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三、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应急办目前在岗人数9人,根据《邹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参与执法人数不得低于应急总人数的90%,确定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为9×90%=8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1984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106)×8=1984日。
说明:①全年365日;②全年法定假日11日;③双休日106日;④执法人员数量为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