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做到依法履职、科学履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和《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制度的意见》(鲁安监发〔2015〕166号),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车辆装备情况和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等因素,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市、区应急管理局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部署,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对列入年度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到100%;
(三)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到期整改复查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
一是按照执法计划对列入年度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二是按照市、区局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三是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执法联动活动,提升办事处安监中队的执法能力。
四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拒绝配合检查、拒不整改、屡教不改、死灰复燃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移交区应急管理局监察大队,依法从重处罚,切实树立起安监执法权威。
(二)进一步深化执法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