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23年各项学生评优和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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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23年各项学生评优和奖励办法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所需的人才,鼓励广大学生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评优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中层干部、教研组长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三好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各项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操行评定为优秀等级。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扎实掌握各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秀,期中考试总成绩(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为班级前五名,无不合格学科。

(3)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好三操,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

2、三好积极分子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能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操行评定为优秀等级。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期中考试总成绩(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为班级前十名,无不合格学科。

(3)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好三操,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3、单项标兵

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期中考试成绩(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至少有一半以上学科合格,在学习、劳动、文体、关心集体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与三好学生、三好积极分子不可重复)。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政治上进心,操行评定为优秀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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