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主要指标情况
大气环境质量:今年1-5月,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PM2.5平均浓度为42.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改善)1.6%;PM10平均浓度为69.3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上升(变差)2%;空气优良率为90.1%,比去年同期上升(改善)5.4%,全市排名第6。
水环境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采测分离监测显示,今年1-5月份,黄湖国控断面均值为Ⅲ类水,大官湖、龙感湖国控断面均值为Ⅳ类水,其中总磷均值分别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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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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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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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886mg/L,较去年均有所上升。根据市生态监测中心公布的地表水省控断面数据显示,我县钓鱼台、二郎河入湖口、凉亭河入湖口断面水质总体稳定且良好,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开展“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主动战。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包保机制,坚持一线工作法,经常性开展暗访检查等包保督导活动,压实各级各单位责任,实行责任单位“一把手”负责制,促进全县上下以更严更实的作风和举措推进问题改到位、改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