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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志愿书丢失及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
过期问题处理的参考办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根据集训安排,今天由我同大家就入党志愿书丢失及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过期问题处理的参考办法进行交流学习。
我们来看第一个问题:入党志愿书丢了怎么办。
首先一起学习一下相关规定。
根据《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入党材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凭证和事实记录,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入党申请书、政治考核材料、转正申请书等。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入党志愿书》《积极分子考察表》和政治考核材料、入党申请书,报政治机关审查,再由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前,其入党材料由党支部负责管理;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入党材料移交政治机关存入本人档案。
下面我们一起学习入党志愿书丢失的补办方法。
根据中组部1998年2月12日《组工通讯》第8期,对那些在工作调动中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接收单位党组织必须认真进行甄别。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接收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报团以上政治机关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若其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信(需有团以上政治机关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接收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及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