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807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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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

(考核方式:非实地)

序号

指标名称

绩效要求

评分标准

查验方式

1

政府信息公开(45 分)

1.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职能调整情况,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分)。

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且内容完整的得 2 分(未更新不得分,内容缺失 1 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日常

掌握

情况

2.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2分)。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020 年度办理有关复文,全部公开的得 2 分(未公开 1 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3.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6分)。

按《X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对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考核,按要求公开的得 3 分(每缺失 1 项扣 0.3 分,扣完为止);按《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有关要求对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进行考核,按要求公开的得 3 分(每缺失 1 项扣 0.3 分,扣完为止)。

4.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并报送公告情况(2 分)。

被县级审计的单位,按规定进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公告,且内容完整、真实、表述清楚明了的得 2 分(未按规定进行公告的不得分,公告内容缺失 1 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5.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公开有关信息(3 分)。

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得 1 分;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和监督方式等信息的得 2 分(缺失 1 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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