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19-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2026年X月XX日至2026年X月XX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县2019年至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计,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为切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规划衔接方面
1.规划编制不科学,在规划外建设高标准农田4119亩。由于XX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不科学,部分边角地块地形陡峭无法施工,导致将《2021—2030年XX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之外的XX镇XX村、XX镇XX村和XX村4119亩地块纳入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
整改措施:
一是立即梳理规划外建设地块,核实建设现状,按程序调整《2021—2030年XX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将XX镇XX村、XX镇XX村和XX村4119亩地块纳入规划,补齐规划衔接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规划管控要求,后续所有项目全部依托县级规划、从项目储备库选取地块实施,杜绝规划外立项建设。
三是强化项目前期实地踏勘、地形研判和可行性论证,科学优化规划布局,剔除不适宜建设地块,健全规划、立项双重审核机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2.未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高标准农田。2018年1月,XX县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34万亩。由于XX县农业农村局规划统筹谋划不到位,选址未严格对标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2019年至2025年,XX县共建设高标准农田14.67万亩,其中8.18万亩未优先安排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占比55.76%。
整改措施:
一是优化县域农田建设规划,对照粮食生产功能区矢量数据,调整项目建设布局,今后项目优先覆盖粮食生产功能区。
二是全面摸清全县粮食功能区建设需求,逐年补齐粮食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短板,逐步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耕地应建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