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书记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党课讲稿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同志们:
今天,很高兴来到县委党校,与2026年春季学期乡科级干部培训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员们,以及县委政法机关、综治中心、法学会全体干部、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共同交流学习。
当前,按照党中央部署,全党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意义十分重大。
平安稳定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治理之要。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经济社会发展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政绩”。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强调“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前提都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今天,我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主题,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根本性问题,结合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际,与大家作一次交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从正确政绩观的高度认识平安稳定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属性,明确了创造政绩的根本目的和评价标准。
我们有的同志可能会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政绩观有什么关系?我要告诉大家,关系重大、联系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