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实用的审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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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实用的审计方法

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常使用不同的审计方法,有时同时结合几种审计方法进行审计,实际操作中内部审计方法有多种,现总结整理如下:

一、询问法

询问法也称为访谈法,是指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以了解有关情况、收集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询问法的使用范围包括:在计划阶段中了解情况,实施阶段时收集证据,报告阶段相互沟通情况等。在实施时要注意同时要有两名审计人中在场。

二、审核法

审核法是指对会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章进行审阅与核对,这方面占审计工作的比重比较大。它主要在查阅会计资料、预算、计划、会议记录及各种规章制度等资料使用。

审核法的使用范围:主要审阅

1、原始凭证要素有无作弊,包括签字,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等;

2、记账凭证要素是否规范完整,复核签字等,附件是否完整和处理得当;

3、账簿各项记录是否规范完整,反映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编制要求,内容:反映是否全面、对应,勾稽关系正确,报表充分披露财务状况

5、其他书面:验证会计资料的正确。主要核对文档:证证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表表核对、账实核对。

三、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以获取证据的一种审计方法。

观察法的使用范围包括:审计的计划阶段和实施阶段,相关岗位设、职责分离和业务规程执行等。

使用时注意事项:

1、可以严格观察和较随意进行;

2、事先通知配合或突击暗访;

3、形成工作底稿,必要时有关人员签字;

4、观察取证可独立进行或与监盘、询问结合。

四、函证法

函证法是为证明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所载事项而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发函询证,要求第三方就业务和相关金额确认,如果函证结果不满意,应当实施必要的替代程序,以获得相应的审计证据的一种审计方法。

函证法的使用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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